2025-202号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12-10
公示期间,
关于尼加提·艾合买江申请非公证继承艾合买江·马木提不动产的公告
G.4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
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
编号: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 库车市胜利路10号不动产登记中心
联系方式: 0997-7135559
序号 | 权利人 (被继承人/遗赠人) | 不动产 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权证号 | 登记申请人 (继承人/受遗赠人) |
1 | 艾合买江·马木提 | 房地产权 | 古杨树6-1-2004 | 尼加提·艾合买江 | |
艾合买江·马木提 | 房地产权 | 古杨树6-1-2004 | 塞皮彦木·塞买提 |
登记机构:库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12月10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