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64号公告
发布时间:2025-04-30
公示期间,
关于居买·热合曼申请非公证继承的公告
G.4 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
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
编号: 202504290001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 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 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材料书面送达地址: 库车市胜利路10号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 。
联系方式: 0997-7135559 。
序号 | 权利人 (被继承人/受遗赠人) | 不动产 权力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 权证号 | 登记申请人 (继承人/受遗赠人) |
1 | 居买·热合曼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 库车市永兴路21号友谊新城13-1-102 | 拆迁协议YZ-XA-020 |
热合曼·奥斯曼 |
2 |
库车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4月30日